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6浏览次数:16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经发布《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根据此通知相关申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相关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申报公告》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单位要在稳定申报数量基础上,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3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职称及以上(197911日之后出生)的教师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同时申报基金冲突等等规定要求。

4.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6.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8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0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二、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申报组织工作自即日起至2019225日截止。

2019225日下午4时前,为集中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各学院集中上交申报材料到科研处247室,逾期将不再受理。上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6份,均要求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采用负责人姓名作为文件夹名称,文件夹仅含申请书及活页两个文件;

3.《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1份(附件2,正反打印);

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3)。
三、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1
.项目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应以十分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好项目选题和论证工作,论证的内容要原创,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也必须是自己归纳梳理,认真撰写而成,坚决杜绝任何抄袭现象。
   2
.已经公开出版的科研成果,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建议做较大修改后再申报。
   3
.各课题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工作,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书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特别是课题组成员信息填写要规范,应填写已实际获得的职称、学历和学位。
   4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1。《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要求:word文件格式,需使用word200397版本,不得使用wpspdfword20072010版本。

   科研处联系人:刘菲

   联系电话:027-87945508

   邮箱:kyc@h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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